部门职能
粤质监人[2012]49号文关于工作职责内设机构岗位的规定:
工作职责:负责宣传贯彻生产许可政策和技术法规,为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提供实地核查等技术评价服务,管理准入许可档案及信息资料,承办省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综合部
负责制定、监督并执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管理人事、财务、文秘、保密、外事、保卫、车辆和国有资产等工作;负责管理生产许可证相关档案和信息资料;负责信息化工作。
(二)培训部
负责宣贯生产许可政策和技术法规;负责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培训、注册、晋级、换证等资质管理和技术专家的资格申报;组织对企业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三)工业产品审查部
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的实地核查工作并提出核查意见;监督指导各地级市局生产许可证审查服务分中心的工业产品审查工作;配合、参与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下设的产品许可审查部对我省开展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实地核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审查员队伍的日常监管工作;协助工业产品生产 许可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
(四)食品相关产品审查部
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全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实地核查工作;监督指导各地级市局生产许可证审查服务分中心的食品相关产品审查工作;组织或委托地级市局生产许可证审查服务分中心对食品相关产品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工作并提出核查意见;负责食品相关产品审查员队伍的日常监管工作;协助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